1、应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把辞职的原因写清楚,并要求单位在30天内办理交接手续,报老板审批,双方签字(或仅有单方签字)的同时,自己留存一份,可以做为证据;
2、自己主动提出辞职,
没有补偿金;
3、到了30天期满时,可以要求单位结清工资,立即走人;
4、如果,单位即不办理交接,也不结清工资,而是要涨工资并企图留下,可以根据情况自己定;
5、如果,单位即不办理交接,也不结清工资,而是以各种借口拖延,可要求单位出具工资欠条,如果单位连欠条也不出,可以直接到
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同时
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