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财产婚后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
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以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对应的升值部分应当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其余情况下,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全额购置的房产或者其他财产,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
2、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