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享有的受教育权包括什么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也需要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因此,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六章 教育与社会 第五十二条 国家、社会建立和发展对未成年人进行校外教育的设施。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查看原文
2怎样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正是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学校和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受教育权,不得体罚、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未成年人已经接受了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能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就业条件。...查看原文
3学校有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义务
受教育权在国际人权法上被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受到保护。《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教育,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教育法》第36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进入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适合于其身心发展的适当方式接受系统的学校教育、学前教育或者其他教育培训的权利。其内容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公正评价权三个方面。侵犯受教育权的总体表现:具体来说,是说公民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受侵害:如:适龄儿童和少年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没有予以保证国民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没有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收学费.(父母不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剥夺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外界因素干扰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等。侵犯学生受教育权行为的基本特征(1)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实施主体主要是教育...查看原文
4我国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一)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目前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都有一定的保护,我国现行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以大篇的条文对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给予保护。在《总则》的第三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特别是第三章学校保护这一块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查看原文
5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2条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但是,对于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即民办学校,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会核准并允许收取学费。因此,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时不需要缴纳学费。...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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